本帖最后由 MB017132 于 2015-10-29 21:46 编辑
据报载,成都一名女大学生因上课迟到,被老师罚抄号称笔画最多的汉字“biang”。此事不足为奇,但记者有些话表达不准确,所采访的老师和家长也并没有道出新闻的实质。
第一段——既然是大学生,通常就应该是成年人,记者怎能引用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说事?难道这位学生跳级,不到18岁就已考入大学——那比同学年龄小,更应该贴心关怀呢!
第二段——表扬声中的孩子难成才?那你这种“表扬”是真表扬还是假表扬?有些孩子天性比较老实,成长过程符合长辈们的心愿,受到较多赞扬是很正常的,但也不可能从未受过批评。所谓“表扬声中”与“难成才”是两种绝对化的推定。如果说采访的这位女教师“从来没见过在表扬声中长大的孩子成才”,那只能说她不懂得如何表扬学生,没被表扬过,也就看不到所谓的“表扬声中”了。并且在高中教师的眼里什么叫“成才”,标准要多高?
第三段——家长说“抄5到10次比较好接受”,那指的是他们下文所说“语文古诗词或英语单词”,但这篇报道讨论的是罚抄一个“biang”字,抄5到10次还算“轻松”,几乎达不到“体罚”的目的——人家开面店的,一天书写“biang biang 面”招牌都不止5次(10个biang字)了;抄更多次数则纯属消磨时间,劳而无功,毕竟biang字除了表示一种面食,别无他用,何况还是一个连字典都没有收入的非规范化汉字呢。
文中“现在还会怪罪吗,感激都来不及”,试问你是真心感激,还是觉得怪罪了也白搭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?假如成都那位老师虽然通过“罚抄”教训了自己手下的学生,但同时也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旅途所见,对“biang biang 面”之类的东西做个详细解释,传授相关民俗文化,甚至请学生们在当地的分店品尝一番,相信学生会感激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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